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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专利侵权律师函后,企业第一天要先搭一张处置指挥表

更新:2026-06-14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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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专利侵权律师函或专利预警通知后,最容易出错的动作不是“没有马上回复”,而是还没看清权利要求、产品版本和销售范围,就先承诺下架、和解或全面不侵权。对鑫律联所站的企业客户场景来说,第一天更适合先把问题拆成一张处置指挥表:谁主张权利、主张落在哪些权利要求、对应企业哪一版产品、已有销售和库存到什么范围、是否有现有技术…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2020年修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