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是伪造的,还检出西地那非:这起老年保健品案为何移送公安?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案例显示,广西一商店销售的相关食品未经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标签上的批准文号为伪造,抽样检出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案件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公安并已立案侦查。家属和经营者应把标签、供货、封样、检测和交易证据连起来。
**吕箐翎律师的判断是:标签上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是否真实、产品是否注册或备案、样品是否检出被禁止添加的物质,是三组不同但需要相互印证的事实。**不能因为一张标签或一份检测报告,就把行政、民事和刑事结论一次性全部下完。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9月7日公布的网络食品销售典型案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查处富川倪三炙保健用品商店销售“鹿鞭肾宝”“藏域肾宝”等食品。官方页面记载,相关产品标签暗示壮阳作用,均未经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标注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伪造。执法人员抽样封样并送检,检验报告显示检出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案件因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移送富川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这条案件链条不能只看“批准文号”
对这起案例,至少要把以下事实分开记录:
- 产品和标签:卖的是什么,包装怎样描述用途,标签上写了什么批准文号;
- 注册备案:相关产品是否实际取得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标签信息是否与官方记录对应;
- 进货审查:经营者是否查验供货者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和文号真伪;
- 样品检测:抽取的是哪一批、如何封样、送到哪里检测、报告对应哪一个样品;
- 程序状态:监管部门作出了什么行政处理,何时移送公安,公安机关处于立案侦查还是其他阶段。
这些事实分别回答“产品是什么”“标签是否可信”“经营者有没有履行审查”“样品中有什么”和“案件走到哪一步”。把它们压缩成“买到假保健品所以商家已经犯罪”,既可能超出公开证据,也会影响后续投诉、索赔和刑事程序中的表述准确性。
送检结果与刑事结论之间还隔着程序
官方案例已经公开了抽样、封样、送检和检出结果,也公开了涉嫌犯罪、移送公安和公安立案侦查的状态。这些信息足以提示风险已经从一般标签或宣传争议,进入食品安全与刑事程序的审查范围;但移送和立案侦查不等于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有罪判决。
对消费者而言,检测报告应和购买批次、包装标签、付款记录、使用时间及身体状况材料对应起来。对经营者而言,不能只说“货是供应商给的”,还要看进货时是否查验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和批准文号,是否保存了进货批次、销售去向和收到投诉后的处置记录。
如果后续进入刑事程序,样品来源、封样过程、检测机构和检测报告的对应关系尤其重要。任何一环缺少来源或无法对应,都可能影响对事实的判断;经营者自行销毁产品、修改台账或要求员工统一口径,也可能使证据链进一步复杂化。
家属发现老人买到这类产品,先留六类材料
产品可能被丢弃、换包装或被商家下架,家属应先在合法、安全的范围内固定:
- 购买来源:门店名称和地址、直播或小程序入口、销售人员联系方式、订单和付款主体;
- 标签包装:产品正反面、批准文号、批号、生产者、保质期、食用方法和警示语;
- 交易沟通:关于壮阳、治疗、适用人群、退款和用量的完整聊天、语音或视频;
- 样品状态:剩余产品、外包装和封口,不要自行拆分、混装或转交给陌生人;
- 检测和就医:已有检测报告、购样凭证、就医记录、用药变化和身体不适发生时间;
- 投诉处置:投诉编号、监管联系、退款沟通、商家删除页面或要求销毁产品的记录。
不要自行给产品加标签或改变保存条件,也不要为了“取证”继续购买或服用。出现身体不适时先就医;有人以“公安办案”“退款验证”为由索要验证码、银行卡信息或额外转账时,应停止操作并通过原购买渠道、12315等正规入口核验。
行政、民事、刑事三条线怎么衔接
这类案件的三条线关注点不同:
- 行政线:看产品标签、注册备案、进货查验、食品安全和经营宣传是否违反监管规则;
- 民事线:看谁与消费者形成交易关系,产品和宣传是否影响购买,是否有实际损害、退款或其他损失证据;
- 刑事线:本案公开信息已经进入涉嫌犯罪移送和公安立案侦查阶段,后续仍由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依法推进。
三条线可以共享同一批原始材料,但不能互相替代。行政处罚决定、检测报告、退款记录和就医材料的证明对象不同,家属不要只等一份“最终结论”才开始留证;经营者也不能因为案件尚未判决,就停止保存进货、销售和内部审核记录。
对个人消费者,吕箐翎律师建议先固定产品、标签、批次、付款和身体情况,再选择投诉、协商或进一步法律路径。对经营者和供应链团队,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建议把供应商审查、批准文号核验、抽样检测、销售去向、投诉处理和公安移送材料放进同一套可追溯档案。
本文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食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经营者、消费者或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承诺退款、处罚、立案或赔偿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