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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以“合作需要”索要完整资料时,企业如何形成最小资料包?

更新:2026-08-12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保护供应商管理外包协作权限管理资料交付

供应商在询价、打样或外包启动前索要完整报价、工艺、客户或运营资料时,企业可按资料对象、用途、接收主体、交付路径、权限、期限与留痕形成最小资料包,而非一次性笼统发送。

参考资料

  1. [1]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