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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单独保密合同,企业如何核对保密义务与要求的来源

更新:2026-08-14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保密要求企业合规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第十二条,说明企业如何对应信息对象、知悉主体、保密义务或要求的来源、载体与提出时间,避免仅凭未签合同或人员身份提前定性。

参考资料

  1. [1]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