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实务洞察

商业秘密行政处理材料怎么整理:停止、没收与两个罚款区间分开记录

更新:2026-08-14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行政处理罚款区间材料协作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第二十四条,说明企业如何区分程序阶段、处理文书、违法所得与罚款金额材料,并准确记录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和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两个区间。

参考资料

  1. [1]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