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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行政调查回应:如何分栏整理信息比对、获取条件与合法获得或使用材料?

更新:2026-08-14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行政调查信息比对获取条件合法来源

企业收到商业秘密行政调查协作要求后,应如何组织技术、业务、HR、IT 与合同团队的材料?本文依《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十条,说明信息比对、获取条件及合法获得或使用材料的分栏记录方法与判断边界。

参考资料

  1. [1]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