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实务洞察

企业收到著作权律师函后,第一天怎么控损

更新:2026-06-12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站内观点知识产权

企业市场部、运营团队或产品负责人收到著作权侵权律师函后,第一天最容易犯的错误,是在事实没有核验清楚时先承认侵权、直接报价,或只让业务部门把相关页面下架。对鑫律联所站的企业服务场景来说,这类事项应先被拆成权利主体、作品权属、我方使用事实、授权链条、侵权范围、赔偿口径和证据保存七组材料,再决定下架、替换、谈判、反通知或诉…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3.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