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微短剧“融像”“融声”项目怎么分责?制作机构、播出单位三道接口
AI 微短剧的肖像和声音风险不能只交给演员授权或平台审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9 月 4 日发布治理信息后,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建议制作机构与播出单位按授权、筛查复核、追溯处置三道接口分工留痕。
AI 微短剧的“融像”“融声”不是一个只由演员或平台单方解决的授权问题。制作机构决定使用什么人物素材和生成工具,后期团队可能改变成片,播出单位又掌握推荐、分发和投诉处置接口。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6 年 9 月 4 日发布的相关座谈会信息,已经把明确授权、综合判断和全流程风控放到同一条治理路径上。
企业可以把项目责任拆成三道接口,避免合同里只写一句“乙方保证不侵权”。
第一道接口:授权范围和制作输入
制作机构应对每一个被使用的肖像、声音、表演片段和参考素材建立授权卡,至少对应权利人身份、授权主体、具体素材、可生成的内容、剧集和角色范围、使用平台、期限、商业场景、修改方式、再授权和停止使用安排。
如果使用的是经纪公司、演员工作室或其他合作方提供的材料,合同还要核对对方是否有权作出融像、融声和模型化使用的授权。仅有拍摄许可、配音许可或宣传许可时,不能自动扩展为训练、批量生成、直播互动和其他项目复用。
制作机构还应保留原始素材来源、工具或模型条款、输入清单、提示词或关键参数、生成版本、人工修改和交付版本。把素材放进公共工具或供应商系统前,要单独核对保存、再训练、跨项目复用和服务终止后的删除边界。
第二道接口:技术筛查和人工复核
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可以把筛查范围分为三层:是否超出授权人物和声音、生成内容是否出现新的肖像或声音权益风险、成片是否经过人工复核并保留版本。技术筛查不能替代人的判断,人工复核也不能只打勾而不保留问题和修改内容。
对每集正片、预告、花絮、直播切片、广告投放和二次剪辑,应保存实际版本和检查记录。发生换脸、换声、重新配音、重剪或格式转换时,重新确认授权范围和相应提示,不要用最初送审的一版材料覆盖所有后续版本。
第三道接口:播出、投诉和可追溯处置
播出单位应记录收到的成片版本、标识和审核结果,以及推荐、排序、投放、用户投诉、暂停、下架、替换和复核节点。总局发布的信息提到,侵权判断还要结合使用场景、主观意图和平台是否履行必要审核义务等因素;因此平台不能只保存“审核通过”,制作方也不能只提交一份授权扫描件。
合同应明确收到异议后的先行措施、通知顺序、证据保存、下线或替换权限、费用承担和后续授权补正。暂时下线是风险控制动作,不等于已经确认侵权;继续播放也不能因为没有法院判决就跳过版本和授权核验。
用一张责任接口表交接
| 环节 | 制作机构要交付 | 播出单位要核对 | 应留材料 |
|---|---|---|---|
| 授权 | 权利人、素材、用途、期限、渠道和生成范围 | 是否覆盖收到的版本和发布场景 | 授权合同、补充约定、素材清单 |
| 生成 | 工具或模型、输入、参数、人工修改和版本 | 成片是否出现超范围人物或声音 | 生成记录、版本哈希、复核表 |
| 发布 | 正片、预告、直播和广告版本 | 标识、审核、推荐和分发范围 | 送审记录、页面截图、平台日志 |
| 异议 | 来源解释、替换版本和协作联系人 | 暂停、下架、通知和复核决定 | 投诉通知、处置单、沟通记录 |
这张表是企业的项目管理工具,不是把全部责任预先归给某一方。总局座谈会信息属于治理共识,不替代对具体合同、人物授权、生成工具条款和平台规则的专项判断。材料尚不能证明某一用途已经授权时,应先收窄用途或暂停新增传播,再补做核验。
本文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替代对具体微短剧项目、肖像与声音授权、模型服务、平台审核或争议处置的专项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