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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产品交付验收,怎样把四类权利风险落到证据?

更新:2026-07-16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AI产品交付训练数据模型输出开源许可证供应商管理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建议把训练数据、模型输出、代码组件和供应商交付分别建立证据对应关系,再限定验收结论的版本、用途与责任边界。

参考资料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3. [3]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4. [4]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5. [5]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7. [7] SPDX License List
  8. [8] Open Source Initiative approved licenses
  9.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
  10.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
  1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至第八百四十五条
  12.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