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化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获取多维信息愈发快捷,然而与此同时,这种快捷也催生着侵权,无数创作者的智慧结晶被快速转载或者盗用于多媒体平台,悄无声息、不易察觉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日前就接到了玄武法院委托诉前调解的网络侵权案件,在所内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仅用13天就完成了从接受委托到调解成功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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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A先生是一名青年漫画家,创作有诸多漫画作品,并获得国内多项荣誉。他偶然间发现,甲汽车销售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自己的漫画作品发布于新浪微博平台上且未署名,自己倾注了大量心血的优秀作品,却被他人盗用,这让A先生感觉十分气愤。A先生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甲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登报致歉并赔偿合理损失。
玄武区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推进特邀调解机制的建设,在多方沟通后,玄武法院将本案委托给了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玄武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中心,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

02
诉调工作开展
2020年8月27日,收到诉调案件后,诉调中心安排了案件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索俊芬律师,她带着律师助理郭云鹏仔细阅读了案件材料,翻阅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并进行相关检索,制作了案情分析报告。
诉调|首次联系
2020年8月27日,收到诉调案件后,诉调中心安排了案件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索俊芬律师,她带着律师助理郭云鹏仔细阅读了案件材料,翻阅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并进行相关检索,制作了案情分析报告。
诉调|再次沟通
2020年8月28日,第一次与原被告代表电话联系,进行案件调解工作沟通,双方态度较好但未得到明确反馈。
诉调|初定方案
2020年9月2日,调解中心进行的第二次电话沟通,本次沟通相比于第一次,跃进了一大步,被告愿意调解,但表示新冠疫情期间经营压力大,且侵权的数量仅为1幅,赔偿金额希望减少。通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原告表示可以接受调解,但是对于赔偿损失的金额依然没有定论。
诉调|确定调解
2020年9月11日,调解员索律师从外地开庭回到南京,第一件事便是联系双方,了解调解工作进展情况,最终双方确定调解方案。但因为双方时间安排问题,需要等待一周时间,再行签订调解协议。
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但是调解协议未签,索律师和她的诉调小组却始终不敢放松,当天便邀约了双方代表于9月16日上午前往玄武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高效 专业 共情
特邀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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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现场调解当天,在调解员的进一步沟通下,A先生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就经济损失赔偿款及履行期限达成了协议,并签署《特邀调解协议书》,A先生也对该案件进行了撤诉。
这个为期13天解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特邀调解组织的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表示充分的认可与信任,同时也真切地感受到玄武法院多元解纷平台的高效便捷。
践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打造高质量的“司法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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